“立体”思维深挖《条例》背后的立法“温度”
——《<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是怎样炼成的》创作体会
罗聪懿
由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拍摄制作的《<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是怎样炼成的》,于2018年12月12日在《江苏新时空》栏目播出,并在12月13日的国家公祭日直播节目中再次播出,重点反映了南京市通过地方立法,保障国家公祭这一事件。
报道中,我们力求在有限的电视报道时长控制下,做出深度,因此选择换个视角,走到条例“背后”,从单纯的文本解读延展到对时间线的梳理,挖掘条款一步步从酝酿到成型,其背后的细致考量,力图用贯穿时空的“三维”视角,勾勒出条例从诞生到完成的脉络。通过这样的处理,把原本在大众认知中较为枯燥的法律条文解读,变成了讲述沿革故事。这样的报道形式,既促进了条例的传播,也对宣传国家公祭形成了不错的呈现效果。
从“不变”中寻找“变化” 敏锐捕捉热点中的亮点
从2014年开始,每年12月13日举行的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是以国之名义缅怀南京大屠杀惨案和所有惨遭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的庄严活动,日益受到全球瞩目。对于媒体来说,国家公祭必定是当年的重大报道题材。从11月起,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就集中资源,全面铺开公祭主题报道,推出一系列配套专栏,全方位展开预热报道。如何从多样的选题中挖掘出亮点,是酝酿一篇好报道的“起点”。
在2018年“国家公祭日”宣传报道的前期策划中,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策划团队就敏锐感受到当时的舆论环境与过去相比,出现了一些变化,一方面表现在当时民众对惩治“精日”等行为的呼声愈发强烈,另一方面也来自于随着国家公祭影响力的与日俱增,高规格的仪式感需要一整套体系化、针对性的保障。而《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可以说是应时而出,适时回应了社会诉求,也成为首部保障国家公祭活动的地方条例,填补了相关法律空白。条例创设多项制度,在做好公祭活动保障和公祭设施的日常管理,关爱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对“精日”行为划定“法律红线”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规定,特别是条例在条款中强调铭记历史,珍爱和平、强调“爱国主义”,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进行了有益探索。
这样一个鲜明的题材,对于承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责任的省级主流媒体来说,不仅不能放过,更要用“放大镜”来做报道。我们在报道中,强调主题引领,敏锐地把握住这部条例的影响和意义,放大条例对社会的正向引导作用。特别是紧扣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等关键主题,展现主流媒体在重大选题中的责任担当。
在“相同”中发现“不同” 转换角度报道重大选题
作为重大题材,国家公祭的相关宣传报道很多,但由于本身国家公祭一年一次,具有周期性、同主题、新闻资源共享等特点,很容易发生选题相同、内容相近问题,出现“千篇一律”的同质化倾向。
因此,从接触选题开始,我们就希望这篇报道能够从角度上与其他相关报道有所区别。在通常对条例的报道中,一般会较为注重对内容的解读。但我们经过梳理发现,条例中不少规定其实是将过去约定俗成的规章,以法律的形式进行固化,在长期的潜移默化中已经成为了社会的共识,比如“默哀一分钟”等。
如何突破对条例的现有认识,找到更加适合的切入角度。我们选择用最直接的办法,与条例制定部门进行了走访和素材收集,每次带机采访时长都超过1小时。正是通过这样充分的沟通,让这部《条例》在我们眼中变得“特别”起来。在采访中我们了解到,条例从2018年3月在全国两会上动议,10月就在市人大常委会上全票通过,从酝酿到出台只用了半年,创造了地方立法的“南京速度”。同时,为了更好地保证立法质量,在制定过程中,南京市首次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还在江苏率先“试水”委托以律师为主体的团队进行立法前评估和草案文本建议稿的起草。一系列的“破格”之举造就了这部条例,也让我们找到了切入点,决定将报道的切入点放在一个“进行时”的过程中,展现条例从“种子”到完善,一步步所走过的历程。
南京市人大作为立法机关,谈到这部条例缘起近年来社会对“精日”事件频发而产生的立法需求。尤其是南京作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事件的所在地、国家公祭的举办地,4年国家公祭保障工作积累的实践经验,以及全体市民高涨的爱国主义热情和对历史的尊重与敬畏,都为立法奠定了良好民意基础,具备了立法条件。采访中法制委主任特别提到,“有必要上升为法律规范,成为全体市民的行为准则,才有一种刚性的保障。”也正是上下一致的高度重视,才创下了当年立项当年出台的“立法速度”。
而参与立法前调研和相关起草工作的律师团队有着非常丰富为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维权的经验,在采访中他们向我们展示了与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相关社区、部门等交流汇集的40余份工作简报,以及14万余字的条例立法前评估报告。引入这样一支专业的团队,也让条款设置尽可能得到完善,可以说每一条条款的背后,都有着成熟的民意支持和法律支撑。比如条例的一大亮点是对“精日”行为做出了具体界定,并明确了法律责任。这直接回应了民众对“精日行为”的高度关注,也与上位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精神相一致。
从“现在时”到“将来时” 立体思维充实报道厚度
一部地方法规有其稳定性的特点,将对社会带来的正向影响也会持续很长时间。因此在报道中,我们明确意识到,要点明条例的意义,这是更值得凸显的新闻价值。
在第一年的国家公祭仪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提到,:“我们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举行公祭仪式,是要唤起每一个善良的人们对和平的向往和坚守,而不是要延续仇恨。”这是国家公祭的作用,也是每一位立法者在起草这部条例时形成的共识。
在采访中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每一位采访对象都反复强调了“爱国主义”。在他们看来,此次立法就是要将爱国主义旗帜鲜明地写入《条例》,为爱国主义行为提供法制化保障。我们在报道中也援引了条例部分爱国主义相关的条款,包括鼓励社会各界以各种方式关爱幸存者,将国家公祭主题教育纳入南京中小学地方课程,实现民族记忆的世代传承等,并在报道中结尾处特别保留了这样一段采访同期:“在全社会营造一个爱国主义教育的良好氛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借立法专家之口,传递出我们做这篇报道的所想表达的更深层次的意义——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唤起民族记忆、激发爱国热情、凝聚民族精神,以期在更长的时间范围内,对全社会起到积极影响。
此外,作为主流电视媒体,我们也想利用平台优势,把条例报道做出更深远的社会影响。因此,报道的播出时间经过我们的反复思考。考虑到12月13日是条例正式实施的重大节点,报道在12月12日的重点时政新闻栏目《江苏新时空》中播出,算是为预热报道再添一把火。同时,12月13日国家公祭日当天,报道再一次在我台电视、广播、新媒体多平台同步直播的“特别节目”中播出,主题报道与现场直播互为呼应,形成全媒“出击”全屏传播的矩阵,进一步提升社会关注度。
经过整个团队的努力,很高兴这篇报道在此次的中国新闻奖评选中获得了认可,传递出了更多条例起草者、国家公祭活动参与者爱国的心声,坚定了铭记历史、珍爱和平的信念。同时,这也为我在日后的法规条例报道中提供了一个思路,可以突破文本的限制,找到更多可观可感可引起共鸣的合适报道思路,延展了对法规条文报道的深度。
(作者为第29届中国新闻奖电视消息一等奖作品《〈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是怎样炼成的》的作者代表,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采访部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