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洞照片事件引发的话题:
规范新闻作品版权 护航媒体深度融合
张晓东 王乃毅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1月25日在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对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指明了方向,建设新型主流媒体,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完善法治环境,我们应当积极创新抓机遇,脚踏实地攻难关。
推动媒体深度融合,新闻作品版权保护是一个绕不过的话题。习总书记指出:“要统筹处理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主流媒体和商业平台、大众化媒体和专业性媒体的关系”,“要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加强网络内容建设,使全媒体传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如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和监管体系建设,正是 “使全媒体传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题中应有之义。
黑洞事件,触及全媒体时代的一个痛点
图片库公司视觉中国最近给“人类首张黑洞照片”打上水印受质疑,又因国旗、国徽等照片违规问题,在媒体界引发舆论“海啸”。以下舆论评判很有代表性:避免版权保护陷入“黑洞”,与提倡版权付费一样重要;保护版权是社会共识,但不能为了利益滥用版权,以版权之名,图利益之实;要切掉知识产权市场的毒瘤。事件也引起专家学者高度关注,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等举办了“视觉中国事件法律问题研讨会”,讨论热烈,认为这涉及到著作权制度及其相关产业如何良性发展,摄影师、图片公司、使用方、媒体等往往站在自己利益一方,容易出现偏向。4月18日,天津市网信办开出30万元罚单,视觉中国发布致歉声明接受处罚,表示将切实履行平台公司的主体责任,规范版权管理,与各界共同促进健康良性的行业生态。
黑洞照片事件很可能成为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值得探讨的经典案例。而从传媒界自身来说,事发伊始就反响强烈,多多少少也因为被刺激到一个“痛点”。当前,包括图片在内的新闻作品侵权盗版现象普遍存在,令传统主流媒体很受伤,一方面,大量原创作品被各类平台类互联网媒体非法转载,很恼火;另一方面,自己的新媒体平台也因采用外稿,动辄成被告,伤脑筋。例如省级媒体新华报业传媒集团仅2017年就收到所属媒体或部门侵权的举报或函件多起,涉及图片或文章200幅(篇)。
这种双向之痛的成因,是在新闻传播的生态变革下产生的。传统媒体时代,采编发一体化,媒体间相互免费转载新闻内容在业内形成惯例,新闻产品版权问题并不突出。进入互联网时代,商业门户网站几无原创,一些资讯类平台自诩只是“新闻搬运工”,从传统主流媒体上无偿搬运大量的新闻作品,甚至利用平台传播优势“绑架”传统媒体为其供稿。还有的自媒体通过“洗稿”等恶劣手段大量抄袭剽窃他人新闻作品,改头换面、移花接木,甚至出现导向问题,影响意识形态安全。 而被侵权者往往因为维权周期长、成本高,无奈放弃维权。此外有的传统主流媒体主观上最初不重视版权保护,甚至想借道新媒体扩大自己的影响力,轻易把自己的优质内容拱手让给网络平台,以致“养虎为患”。
传统主流媒体屡屡被告,亦是媒体融合发展大背景下必须面对的新课题,成为被告,既有媒体编辑人员版权意识不强,工作不严谨等造成的侵权,也有别有用心者利用目前版权保护法律不尽完善,钻空子进行“版权敲诈”。这更警醒传统媒体加强自身的版权意识,打铁还得自身硬,同时也期待媒体融合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进一步健全。
规范版权,做好媒体深度融合一道必答题
解决好新闻作品版权保护问题,强化相关的法治和监管体系建设,对保障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基本的状况是保护不足不到位,不久前的“黑洞事件”,反而更印证了完善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意义之一是顺应了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改革趋势。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加强版权保护”,这在党中央的正式文件中是第一次。建立公平竞争的文化市场环境,关键是建立严格的版权保护制度,让媒体依靠内容版权获取竞争优势,以版权保护这把利剑,将主流媒体的内容权威、优质等优势,借助新媒体平台发挥出来。
意义之二是保护创新。互联网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多便利,再造了媒体生态,但在媒体深度融合的今天,社会大众仍然需要更多优秀新闻作品,内容依然为王,这就要求媒体不断提高创新能力,而重视版权保护就是保护创新。对媒体来说,原创内容是核心资源,减少新媒体“拿来主义”造成的新闻原创的“严重失血”,加快实现新闻作品的依法转载和有序传播,是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之一。
意义之三是激励出人才。新闻作品版权,也是媒体人的著作权,本质上是人的创作,保护和规范版权,就是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们的创新欲就得到诱发,创造愿望就得到尊重,创造能力就得到发挥,创造活动就得到支持,创造成果就得到保护。只通过保护和激励,才能为融合创新人才涌现提供良好成长环境,培养出更多优秀的全媒型、专家型媒体人才,并最终保障媒体融合大业的成功。
意义之四是壮大媒体自身发展活力。版权保护到位,才能消除新闻传播授权障碍,形成新闻传媒良性生态。同时,新闻作品版权是重要资源,核心资产,版权可以全链条、全环节、全方位挖掘其价值。在有些国家,版权收入已经超过广告而成为媒体的主要收入来源。版权管理属于媒体资产管理(Media Asset Management),其基本概念和解决方案引入我国后已逐步被传媒行业普遍接受。在融合发展实践中,已有不少媒体在这方面做出尝试,对媒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产生了积极效果。
总体上说,现阶段新闻作品版权保护还远不适应融合发展的需要,在这方面要实现“全媒体传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任务艰巨而紧迫,必须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既要健全、完善立法、执法和司法环境,也要加大媒体自身版权管理规范,练好内功,从而为加快推动媒体融合作出积极贡献。
把握趋势,探索建设健康发展生态
中国进入互联网时代的步伐与世界同步,因此在融合背景下的版权保护也带有探索性,并无现成方案借鉴。应该看到在各方努力下,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已取得一些进展,呈现一定效果。主要体现在主管部门重视,业界推动以及媒体自身探索。
在主管部门方面,国家版权局从2014年以来展开了一系列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工作。2014年6月针对“今日头条”APP涉嫌侵权问题,责令北京字节跳动公司进行整改;2015年1月就“一点资讯”APP非法转载文字作品案,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2015年4月《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国家版权局、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和公安部共同启动的“剑网2017”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新闻信息聚合类平台未经许可转载新闻作品的违规传播行为,严厉打击搜索引擎、浏览器、微博、微信等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行为,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摘编整合、歪曲篡改新闻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
在传媒业界,人民日报和人民网2016年发起成立省级党报新媒体版权联盟,该联盟吸纳收集各省主流党报网站的相关原创报道在人民网实现二次传播、落地。2017年,全国省级党报集团版权保护联盟成立,并集体加入由新华社中国搜索牵头组织的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目标是为媒体版权联盟成员开展新闻维权、加强行业互利合作、促进新闻作品资源共享、方便新闻作品版权公平交易、运用先进技术加强版权监管。
媒体自身探索方面各有特点,仅举几例。
上海报业集团:成立集团数字版权中心,实行统分结合模式,版权中心是版权成本中心,各媒体是版权收益中心。集团的职责是为集团各家媒体提供版权服务,包括版权信息汇集、分析,版权培训等工作;根据各媒体明确授权,也提供信息对外销售服务。上报集团与TRS公司合作开发了版权信息系统,由数字信息中心负责监控,每天数字信息中心向版权中心提供各家媒体信息传播的即时数据。版权中心根据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侵权线索,及时告知各相关媒体。集团下属各媒体有自己的版权运营机构。2015年版权中心成立当年,上报集团整体实现版权收入800万,2016年1200万,2017年3300万。
重庆报业集团:版权运营销售由各媒体自行负责,版权收入也归各媒体所有。集团有专门的技术平台进行版权追踪、侵权取证、维权管理。
凤凰传媒:对待图书盗版现象,除了以往依靠各出版社自身力量追查线索外,近年来尝试与上海一家国内领先的知识产权服务咨询公司合作,依靠第三方社会力量,打击盗版。
现代快报从版权保护到版权运营,全部交由南京本地一家专业平台负责,同时聘请以知识产权为主要业务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快报通过该专业公司的维权监测技术,已完成侵权网站证据收集1000多份。
有待深化,攻坚克难相关重点及建议
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目前主要攻坚克难的重点有哪些?管理部门和业界人士提出不少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下面几点:
1、完善版权法律体系,加大司法审判力度。要加快《著作权法》修订步伐,在《著作权法》整体修订的基础上,重点配套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增加对侵权者的惩罚性赔偿条款,设定法定赔偿下限,提高法定赔偿上限。要强化“并案审理”的刚性要求,杜绝同一原告同一被告多篇讼争作品被人为拆分成多起案件的作法,降低权利人的维权成本。要综合考虑新闻作品采编成本和传统媒体的运营和管理成本,充分体现创作创造创新价值,提高文字作品稿酬指导标准。同时,切实提高侵权者违法成本,防止出现不痛不痒变相放任盗版的现象。增强媒体从业者信心,推动实现新闻创作者与新闻传播者之间的利益平衡。
2、强化对商业网站、资讯类平台的综合治理。国家四部委开展的“剑网”专项行动,将打击新闻作品侵权盗版作为执法工作重点,这些举措,提振了统媒体从业者信心。版权执法部门要通过执法手段快速查办一批侵犯新闻作品版权的大案要案,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各级网信部门要加强网络盗版治理,督促商业网站特别是资讯类网站建立和完善版权管理机制,成立版权合规审查队伍,对长期侵权、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的网站,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要采取关停措施,对“洗稿”类技术服务网站要坚决依法取缔。
3、加大技术投入,畅通新闻作品授权付费渠道。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在传统媒体内部实现版权确权、版权追踪、证据保全、版权维权等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另一方面为了让传统主流媒体的优质原创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快速有序传播给广大受众,应鼓励行业之间开展一对一、一对多或多对多的公平谈判,增强传统媒体在版权谈判中的的话语权。还要鼓励行业组织、传统媒体或技术公司开发新闻作品版权交易平台,畅通新闻作品授权付费渠道,利用市场化手段解决新闻作品版权授权付费不便的问题。商业网站和资讯类平台可以打包采购传统媒体原创版权内容,也可以根据需要采购部分版权内容。
(作者分别为江苏省记协副主席、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新闻办副主任)